境外常設機構相關稅務争議案例
主講人:趙衛剛
主講人簡介:
趙衛剛先生在國際稅務領域有25年以上工作經驗,曾在涉外國家稅務機關、普華永道從事國際稅收專業工作以及通用電氣和聯合技術公司擔任稅務高管。此後趙衛剛先生創立了自己的稅務咨詢公司,該公司最終并入信永中和。作為專業稅務咨詢師,趙衛剛先生曾經為中糧集團、招商局集團、通用電氣、寶馬中國、雷諾汽車、甲骨文、當當、暴風影音等知名客戶提供服務。趙衛剛先生是bevictor伟德官网稅務研究生校外導師、律商網稅務法規評論文件和《稅務實踐指南》中英文撰稿人,專著《“走出去”企業稅務指南》第一作者。趙衛剛先生擁有中國人民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中國注冊稅務師和中國注冊會計師資格。
内容簡介:常設機構的相關規定是稅收協定的重要内容。常設機構相關規定包括常設機構的判定、應歸屬于常設機構利潤的範圍、以及常設機構所得的計算。按常設機構原則,一個企業在東道國被認定為設有常設機構,應歸屬于其的利潤應在東道國征稅,東道國有優先征稅權,而對于不屬于常設機構的營業利潤,東道國作為來源地的締約國則不得對該外國企業征稅。“走出去”企業若存在通過代理人或分銷商銷售貨物、成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以及在當地承包工程作業、提供勞務等經營情形,很可能會被認定為對方國家的常設機構。關于常設機構的利潤歸屬問題,則體現在稅收協定的營業利潤條款中。關于歸屬于常設機構的利潤的應納稅所得額,則需要同時依據稅收協定相關條款以及相關國家國内稅法的規定來确定。這些都是容易發生争議的方面。
時間:2017年10月19日(周四),18:00-21:00
地點:沙河校區6号樓106
主辦:bevictor伟德官网